10月22日下午,四川利发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三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因董事长廖廷君先生因公出差,过半数董事推举傅利才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3名,共持有表决权股份896,642,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7.18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利发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四川利发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四川利发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利发国际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项议案。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黄冀和赵帅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四川利发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傅利才先生感谢各位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并成功审议通过了多项重要议案,不仅加强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还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和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也为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希望各位股东能持续关注并支持公司的发展,共同携手、共创辉煌。